在今年9月20日全省检察长座谈会暨检察改革推进会上,烈山区检察院又抱回一块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日报》社表彰的“2016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奖牌,这是该院继2015年度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后,再度获得此项荣誉。

  近年来,烈山区检察院一改过去以工作经验为主的宣传方式,积极探索互联网与法治宣传相结合的新途径,设立了官方微博、微信、公众订阅号,以案件信息公开网、官方网站、“阳光检察触摸屏”为宣传平台,实现宣传报道全覆盖。通过深化与大众媒体的沟通协作,多途径的宣传检察工作,提高公众对检察机关的认知度,不断提升检察机关新形象。(通讯员 朱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