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2022-04-28 09:33:59 来源:淮北日报 评论:0 点击:
加快社会救助改革。《淮北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办法(试行)》的印发、省市《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的调整,为规范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标准、促进社会公平公正、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烈山区第一时间出台了《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统筹发展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各类特殊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规范审批流程。印发《烈山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特困人员供养审批权限下放工作实施方案》,将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审批权限下放至镇(街道),同时制定《烈山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特困人员供养审批权限下放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区民政局、镇(街道)、村(社区)的职责、低保的审批流程和日常管理。各镇(街道)相应成立以党委、政府牵头,多部门参与的低保审批工作小组,实行镇村联审联批,审批村(社区)的低保时,各村(社区)的主要领导、具体负责人全部到场,核实情况。
坚持线上线下审核相结合。线上授权核对,对新申请低保户实行核对端口前置,通过申请人员授权,全面对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经济状况进行核对,出具核对报告,确保家庭财产、收入符合操作规程要求;对于在册低保户,实施批量核对,对买车、买房户及时核销,对于家庭收入有明显改善的农户,坚决注销。坚持线下100%走访调查,对新申请户,逐户进行核查,对于把握不准的农户,召开评议会议,做出准确判断。
全面落实公开公示制度。明确公示内容及范围,统一文本、统一程序,对城乡低保政策、办理程序、低保对象户主、保障人口、月保障金额等内容进行长期公示,是低保工作经办人员和村(社区)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的在备注栏内注明。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城乡低保公开透明,真正实现阳光低保,有效杜绝“人情保”“关系保”和“错保”以及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保证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首席记者 王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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