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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区强化源头管理进一步规范三四轮电动车销售企业经营行为
2024-01-29 09:58:39   来源:淮北日报   评论:0 点击:

  烈山区近日召开会议,进一步规范电动三四轮车经营行为,旨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市交警支队四大队、区城管局、区市场局、区科技经济信息化局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辖区内电动车销售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解读了《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强调电动车销售者必须守法经营,销售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且经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并提供购车发票、产品合格证或进口凭证。此外,销售企业还需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严把进货质量关,不得非法改装车辆、解除车辆限速或进行虚假宣传。

  会议要求销售企业在销售时填写“电动车销售告知单”,以督促销售企业履行告知义务。参会的销售者纷纷表示将严守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不销售无3C认证、不符合国家强制执行标准要求的电动车。

  此次会议通过与电动车销售企业的约谈交流,强化了源头管理,加强了销售者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这不仅进一步规范了三轮、四轮电动车销售企业的经营行为,为电动车管理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氛围,也为市民的出行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通讯员 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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